号称“百年美味焖于一锅”的黄记煌,相信很多人都吃过。据了解,黄记煌创立于2003年,目前经营店面已达 600 多家,覆盖全国 200 多个城市。

作为全国知名的连锁品牌,黄记煌极为重视商标保护,早在2003年,也就是品牌创立之初,黄记煌公司就进行商标布局。

截至目前,黄记煌公司共申请注册了467件商标,包含“黄记煌”、“黄记煌三汁焖锅”、“耕田荟”等商标,涵括多个类别,且大部分已注册成功。
为了防止他人傍名牌,黄记煌公司还注册了“皇记煌”、“皇计煌”、“黄计黄”、“煌计煌”、“煌记煌”、“煌记皇”、“御记煌”等防御商标。
除了注册大量的商标,对于他人注册的“X记煌”商标,黄记煌公司也是格外敏感。近期,黄记煌公司就和一枚“曾记煌”商标杠上了。
“曾记煌”商标引争议
引发争议的为第21276934号“曾记煌”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中国商标网数据显示,争议商标由湖北某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申请注册,于2017年11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替他人推销, 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市场营销”等第35类商品上。


2018年10月19日,黄记煌公司针对争议商标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称原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交了一系列的证据及理由。
尽管黄记煌公司的举证要点并未全部通过,但是基于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原商评委作出了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原商评委认为,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替他人推销;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等服务与黄记煌公司的第7942154号“黄记煌 ”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替他人推销”等服务在服务的方式、目的、对象及场所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已构成同一种或类似服务。

争议商标为中文“曾记煌”,其与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文字“黄记煌”在呼叫及文字构成等方面相近,含义无明显区别,相关公众施以普通注意力易认为上述商标为系列商标。
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若共存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认为上述商标使用的服务源于同一市场主体或具有某种关联,从而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综上,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至此,黄记煌公司已获得商标保卫战的初步胜利。
此前,黄记煌公司还针对第18091310号“牛记煌”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并获得了原商评委的支持。中国商标网数据显示,2019年11月6日,商标局发布了关于第18091310号“牛记煌”商标的宣告无效公告。

除了“曾记煌”、“牛记煌”商标,被黄记煌公司提起无效宣告的还有“姜记煌””、“彭记煌”、“邹记煌”、“秦记煌”、“郑记煌”等一系列“X记煌”商标。

可见,商标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企业持续发力,不可懈怠。企业在重视商标注册、不断完善商标布局的同时,还应当做好日常商标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阻止他人抢注商标或者“傍名牌”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