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有风险!法院新规: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条件


他现在是一个网络平台公司的CEO,公司的小股东,认缴的。去年,公司的大股东让他去接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曾经犹豫过,后来还是考虑到大老板对他不薄,最后还是答应了。

创业有风险!法院新规: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条件

互联网经济寒冬,许多团队都解散

2019年互联网经济形势不好,电商平台也不例外!

消费者只看到头部几家大平台,像淘宝、京东这一些,其他一些还在为了一点小小市场份额苦苦求活的小电商平台由于资源有限、经费有限根本不为普通老百姓所熟知。

老张供职的公司也一样。

19年员工零散,拖欠好几个月的工资都把公司给告了,还有供货商、平台招募的区县合伙人天天到公司来闹,就想能够拿回点钱来。

可是公司哪里有钱?老张自己从2018年底就再没有领到过工资,2019年整整一年都是因为舍不得、不愿意放弃的心态在帮着公司努力求活。可惜市场是残酷的,最后还是走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怀着对于前途的迷茫和恐惧,老张来找小鱼儿咨询一个事情。

前面讲过老张是这家公司的小股东,他有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权,而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为一千万元。因为成立的时候所有的股东都是采用认缴制的,认缴时间为九十九年之后。

可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老张突然知道公司大股东所占的百分之八十股权在2018年已经实缴了。据他说,当时公司有一笔钱进来,当时不知道怎么运作,财务就把这笔钱当做大股东的股权款实缴掉了

于是现在变成大股东的股权款已经实缴,而他认缴的百分之二十却依然挂在这里。关键是电商平台公司已经无法运营,面临着员工追讨工资、供应商、合伙人追讨贷款及代理费一系列诉讼之中。他凭着直觉感受到了前面有巨大的风险等着他,但是又说不清道不明,所以找到小鱼儿来倾诉。

小鱼儿对老张说,你感觉到风险那就对了!创业怎么可能没有风险呢?血本无归的人有的是,凭啥你就可以独善其身?

现在人都知道做生意就要开公司。有了公司就好开票,银行里也有对公账户,商业上的生意就可以做起来。

但法人组织有许多种,其中最常见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钱认缴股份做生意,万一亏本无非就是把当年投资的钱亏光;在公司法修改之后当时为了鼓励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公司设立时国家把资本实缴改成了资本认缴,以前是一定要有真金白钱到账,制度改过之后游戏规则变了,只要投资人口头承诺多少钱,以后按这个承诺兑付就行。这样的好处是比较灵活,只要有赚钱的机会可以快速成立公司捕捉商机,认缴的资本金以后再补就进,甚至认缴期可以长达99年,试想能够活到90岁的人都凤毛麟角,99年的期限在某些人眼里就跟”永远”差不多。

老张遇到情况就是这样。他认缴的资本金是二百万,这个钱是要他以后实打实地缴纳进去的!由于公司马上就要倒闭,创业已经失败了。当年创业的时候大股东分给他百分之二十以为是钱,现在快倒闭了才发现股权可以是利益,也可以是风险。

特别是让老张窝心的是,大股东竟然瞒着他,通过财务运作把他那百分之八十的股份实缴了。这在法律上,由于公司性质是有限责任,大股东实缴了资本,也就是履行股东义务,以后再要追责,就可以摆脱得干干净净了。而老张却还深陷其中,既是认缴的股权,又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有的锅全由他背上。

创业有风险!法院新规: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条件

在之前,小鱼儿还经常安慰他。

因为债权人想要要求”股东出资到期”这一项诉求人民法院一般还是不支持的。因为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债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是2019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民商事审判纪要明确规定了两种情形,债权人可以要求加速到期。

1、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

2、 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类似于老张公司这样的公司,一旦员工追讨工资的仲裁进入执行或者其他债权人申请执行,现在公司已经是一个空壳,没有人员,也没有资产,肯定是不能履行执行义务。以前还可以用个未届满出资期限来拖延实缴资本,但这规定一出,债权人肯定会主张适用该条规定。老张认缴的二百万就要缴出去,他就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小鱼儿还是要提醒广大要创业的朋友,量力而行!

在整个经济形势都不好的情况下,不动就是不亏,守住原有的你就比绝大多数投资人要挣得多了!因为他们大多数人都亏得连底裤都掉下来了。

创业时也要对股权以及附加于股权之上的法律风险要有清醒的认识。虽然这样并不一定会让你挣钱,但是可以让你亏个明明白白!

创业需谨慎,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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