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监事人有什么要求,简述其职位需要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经过多年改革开放,内地经济水平有了极大提升,人民富足的同时,也极大的活跃了商品消费市场。而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口号的提出,大批有志人士投身商海,建立属于自己的公司。随着越来越多的新公司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内部的职务划分也进入大众视野。在一家公司中,除了公司“法人代表”、“股东”这些常见职务,还有一个重要的管理岗位,就是“监事”。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什么是“公司监事”,以及其主要的职责和作用。

中国公司注册之“监事”的职责

想要准确理解“监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就必须先了解“监事”的定义。通俗来说,监事就是股份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也被称为“监察人”,其主要岗位职责就是负责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而其权限也较大,最主要的就是受监事会主席委托,行使对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通常监事会中至少有1人为股东,并在国内有住所,同时,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任期一般比“公司董事”要短,而“监事”因某些原因缺额时,就必须召集股东大会进行补选。

从以上定义理解“监事”的职责,不难发现,“监事”实际上就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监察人员,其职责范围也就更容易理解。其主要职责范围包括:

1、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2、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公司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3、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时,允许其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4、允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6、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8、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9、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10、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11、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12、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由此可见,一家公司的“监事”,拥有较大的权限,也对公司的合法运作负有极为重要的监督责任。那一家公司是否必须设有“监事”一职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而第五十二条第1款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以此可见,对于有一定规模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是一项法定职位,因而必须设立。根据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由此,监事会或监事是公司必须设立的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除外规定,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需要设立监事。

因此,公司“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其最重要的作用,就是防止公司董事或法人因权利过于集中,而发生侵害其他股东权利和利益,或发生“暗箱操作”的主要职务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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